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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出版物进入品牌时代

1999-02-28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余传诗

在上海市认定的第三批著名商标中,首次出现了精神文化类商品的商标:由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注册、使用的“大众医学”商标以及上海文艺出版社注册、使用的“故事会”商标均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。文化类出版物商标被认定为著名商标,标志着作为特殊商品的文化出版物开始进入品牌时代。

依据《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》,《大众医学》与《故事会》的商标将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特殊保护。同时上海与江苏、浙江、安徽三省建立了保护著名商标的协作网,扩大了著名商标保护的地域范围。此外,著名商标的名单被输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电脑网,从企业登记的角度,将其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扩大到企业的名称字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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